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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1、涉外技术转让是否一定要以合同为载体?
  是的。涉外技术转让作为一种商业交往,一定要以合同作为载体。有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一定要通过合同的界定来加以确认,以合同的履行来加以实现。并且这些合同必须又国家通过审批与登记程序来加以管理。
2、我国对技术出口有哪些禁止?
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包括:
(1)出国后将危及我过国家安全的技术;
(2)我国特有的具有重大经济利益的传统工艺与专有技术;
(3)对外承担不出口义务的引进技术。
3、在专利申请前已使用该项技术,是否构成侵权?
  不构成,该项技术在专利权人提出专利申请前,如果另一发明人已经在制定相同产品或使用相同的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的法律给与其优先权,允许其不受专利人专利限制,仍有权在享有范围内继续制造或使用该技术。因此该行为不构成侵权。
4、跳槽员工可不可以自由使用原来所任职公司的资料?
答:不可以。员工在任职期间所开发的商业秘密,除非事先与公司有其他约定,否则都属公司所有。参与开发的员工在职期间不可任意泄露商业秘密,也不可以为了私人目的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而且在离职后,员工也不可以在新任职的公司中使用原来公司的商业秘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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